一).RoHS意思為: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有毒物質禁制令
(二).歐盟RoHS及WEEE兩項立法的背景
近幾十年來,全球電子電氣工業出現膨脹式發展。電子電氣工業領域內的技術更新越來越快,不斷縮短著產品的升級替換週期。同時,電子產品的結構也呈現出日趨複雜的勢頭。電子電氣工業在給人類帶來方便和益處的同時也給社會帶來堆積如山的電子垃圾,世界各國處理報廢電子電氣產品的負擔越來越重。電子電氣垃圾給全球生態環境造成了的消極影響正越發嚴峻。僅1998年,歐盟地區內回收處理的電子電氣廢料就達600多萬噸。2001至2002年間,歐盟地區內,僅德國一國用於處理電子垃圾的支出就高達3至5億歐元。鑒於此,歐盟希望通過制定WEEE及RoHS兩個“姊妹”環保法律來控制這種對生態環境的污染,保障歐盟工業的可持續發展道路,同時彰顯其在歐洲,乃至全球確立的環保先驅的形象。歐盟相信,過去在產品包裝、舊電池、飲料包裝及廢舊汽車等產品領域建立回收體系的成功經驗能夠確保WEEE及RoHS指令達到理想效果。這兩項法律之所以歷經長達10年的醞釀期,關鍵是歐盟各成員國間以環保技術發展水平不同步、國家經濟實力不平衡為由,對兩項立法中的具體指標長期爭執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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